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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送亲属就医醉驾构成紧急避险

2023年2月22日  深圳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szzxls.com/

  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生命危险且医疗救护资源无法及时到达的亲属,深夜从偏僻乡村送至医院,客观上保护的生命权法益重于危险驾驶罪所保护的一般公共安全,符合刑法中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紧急避险,不需予以刑法评价。

  【基本案情】 陈某勇为庆祝妻子生日,邀请朋友到住处吃晚饭,陈某勇喝了一杯多红酒。当日23时许,陈某勇妻子欲上楼休息时突然倒地昏迷不醒,陈某勇随即让女儿拨打120求救。120回复附近没有急救车辆,要从别处调车,具体到达时间不能确定。陈某勇得知后即驾驶小型轿车,将妻子送至医院抢救。后因与他人发生冲突,被当场查获。

  检察院认为,陈某勇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诉请法院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被告人予以处罚。

  【审判如下】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对公共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其行为确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中院经审查认为,案发时陈某勇认识到其妻子正在面临生命危险,出于不得已而醉酒驾驶损害另一法益,在必要限度内实施避险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各项条件,遂作出批复,认为被告人陈某勇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律师评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案发时被告人陈某勇的妻子正在发生现实的危险,被告人陈某勇出于不得已而醉驾送妻子就医,在必要限度内实施避险行为,其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紧急避险的性质,我国刑法传统理论普遍认可违法阻却事由说,认为紧急避险之所以不成立犯罪,是因为其客观上不具有违法性即社会危害性,没有侵害社会的整体利益。其理论基础是优越利益原理,即双方利益发生冲突,不能两全之时,利益小者不得不为利益大者牺牲,以保全较大的利益,从而求得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持。一般来说,紧急避险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发生了现实危险;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3.必须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4.具有避险意识;5.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本案被告人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各项条件,分析如下:

  一、被告人亲属面临生命危险,应当认定正在发生现实危险

  发生了现实危险,是指法益处于客观存在的危险的威胁之中,或者说法益处于可能遭受具体损害的危险之中。这里的法益,指的是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有现实危险发生,是紧急避险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如果符合现实危险的事实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而实行所谓避险的,则属于假想避险。而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危险已经出现而又尚未结束的状态。危险已经出现,是指危险已经对一定的合法利益形成了迫在眉睫的威胁。危险尚未结束,是指危险继续威胁着一定的合法利益或者可能给合法利益造成更大损害的状态。在危险没有出现或者已经结束后实行所谓避险的,不能成立紧急避险,而是避险不适时。对于是否存在正在发生的危险,行为人要进行合理观察,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二、被告人的现实处境表明其醉酒驾车系不得已而为之

  从行为的客观方面来看,紧急避险行为必须具有行为的不得已。所谓不得己,即除了以牺牲一种合法权益为代价来保护另一种合法权益的办法之外,别无他法。如果还有其他办法保护一种合法利益,就不能采取牺牲另一合法利益的办法。由于紧急避险是正与正的法益之间的冲突,所以,只有在不得已时才允许紧急避险。不得已意味着紧急避险是唯一的方法,再没有其他避免危险的途径。不得已作为紧急避险的补充性原则,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即两种合法权益不能同时两全,必须损害其一,行为人只能出于不得已才能实施避险行为。

  三、被告人救治面临生命危险妻子的动机系避险

  避险意识系主观的正当化要素。避险意识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行为人认识到了合法权益面临着正在发生的危险;二是行为人采取的行为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危险。这要求行为人主观上知晓危险正在发生,出于保护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目的而实施损害另一法益的行为。行为人对危险尚不知情或者蓄意制造危险后以紧急避险为由侵犯他人法益的,均不能成立紧急避险。

  四、被告人醉酒驾驶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紧急避险由于针对的是合法权益,存在一个利益权衡与取舍的问题,因此其限度更低且更为复杂。一般来说,保护的利益大于被损害的利益,避险行为才具有实益,因此紧急避险行为的限度要依被保护利益与被损害利益的对比关系而定。

  被告人陈某勇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生命危险且医疗救护资源无法及时到达的妻子,深夜从偏僻乡村送至医院的行为,客观上保护的生命权法益重于危险驾驶罪所保护的一般公共安全,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符合刑法中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紧急避险。


文章来源:深圳取保候审律师

律师:深圳张楠楠律师[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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