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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诉那些事儿

2022年12月16日  深圳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szzxls.com/

  我国法院审判实行二审终审制,即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再次对本案作出判决或裁定,此时就是本案的最终结果, 如果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结果不服,因已经生效又不能再上诉,则可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申诉,希望人民法院能对本案进行再审。

  1、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依据《 刑事诉讼法》。

  2、申诉的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3、申诉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

  《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三条,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4、申诉需要递交的材料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依据《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二条。

  5、法院驳回申诉后,我还能继续申诉吗?

  《刑诉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九条,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6、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少?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文章来源:深圳取保候审律师

律师:深圳张楠楠律师[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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