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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法经营案件的辩护思路

2022年12月8日  深圳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szzxls.com/

  非法经营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行为,同时,本罪是情节犯,要求行为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犯罪主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出于营利的目的,故意实施以上行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市场经济管理秩序;犯罪主体即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立足于法律规定,在罪刑法定原则和体系解释的指导下,分析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当事人提供无罪或轻罪辩护,若公诉人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同犯罪,视情形通过论证行为人构成共犯中的从犯,以达到为当事人减轻处罚的目的。

  一、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

  根据刑法规定,成立非法经营罪以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为前提,而“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对于“违反国家规定”以外的其他违反规章、地方性法规的行为,则不得认定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二、行为人是否“实施非法经营活动”?

  非法经营行为作为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行为人需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犯非法经营罪的“买卖”应当指行为人将买卖行为作为经营行为,买进并卖出,以反复实施买卖行为的意思买卖上述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行为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营利目的,可以根据以下四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首先,可以行为的次数进行分析,行为人是否多次实施该行为,一般来说,营利目的是驱使行为人反复继续实施该行为的原因;其次,可以根据行为的规模进行分析,行为人是否一次或多次大规模地实施某种行为;再次,可以根据行为人实际获利的数量进行分析,行为人是否实际上获利的数量较大;最后,可以根据行为的对象进行分析,行为人是否针对不特定的人或者多数人实施某种行为。

  四、行为人是否“扰乱市场秩序”?

  市场秩序作为非法经营罪是其侵犯的法益,行为人需要具有扰乱市场秩序这一犯罪客体。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其行为仅构成行政违法还是刑事犯罪,需要考虑该经营行为是否属于扰乱市场秩序。对于虽然违反客观上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的行为人,若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不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结语

  从法律规定出发,结合涉非法经营罪案件的每个细节,从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扰乱市场秩序、达到情节严重的定罪标准、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等各个角度出发,完善辩护思路,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取轻罪乃至无罪的判决结果。


文章来源:深圳取保候审律师

律师:深圳张楠楠律师[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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