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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盗版影视网站供人观看构成何罪?

2022年9月9日  深圳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szzxls.com/

  著作权

  ”

  网络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犯罪时有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应格外注意对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和保全相关工作,围绕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对电子数据进行全面审查。对于涉及众多作品的案件,应围绕涉案复制品是否系非法出版,是否为复制发行且被告人能否提供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这些都是对认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需要进行的审查工作。

  经典案例

  被告人张某北,1994年生,男,汉族,2015年10月20日,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被告人李某等其他7名被告人情况类似。

  2018年5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张某北接受境外人员委托,前后招募了被告人李某、杨某等工作人员,组建QQ、微信聊天群,由上述员工负责更新维护多个盗版影视资源网站。职责分工大概为:张某北统筹团队安排,持续发布任务给维护人员,负责群内其他成员的报酬发放;李某负责招募人员、对新员工进行培训,督促其他成员完成工作任务、统计每日每月工作量等;其余员工从正版网站、平台下载、云盘分享等方式获取影片资源,技术人员采用切片、转码、增加赌博网站广告及水印等方式生成链接,通过云转码服务器进行上述工作,技术人员通过链接,将链接复制粘贴至上述盗版影视资源网站,方便其他人员观看分享。上述工作期间,张某北统计收到境外人员汇入的盗版影视资源网站运营费用共计1300万余元,其余被告人从中获利2万余元至40万余元不等。

  直至案发,公安机关从各被告人经营管理的盗版影视网站内固定、保全了被告人张某北等人复制、上传的大量侵权影视作品,包括各节日、春节档电影。

  法院判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北等8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五年有期徒刑不等,各处罚金3万元至60万元不等。判决宣告后,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案件评析:一、公诉机关按照各被告人加入QQ群、微信群以及获取第一笔报酬的时间,认定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起始时间,并结合对应期间网站的整体运营情况,计算出各被告人应承担的非法经营数额,证据确实、充分。二、本案侵权作品数量多、经营时间长,传播范围较广、具有特别严重情节,且被告人张某北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依法不适用缓刑。


文章来源:深圳取保候审律师

律师:深圳张楠楠律师[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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