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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刑事化的异域转化

2022年6月10日  深圳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szzxls.com/

  美国法律实践中的“合规计划”以及后期的刑事化倾向,是各国推崇的“刑事合规性”的起源。美国立法中的合规计划随着《联邦组织量刑指南》的出台获得了与刑事责任直接关联的实质价值。但是无论如何,在美国合规计划的发展历程中,并没有一个所谓“刑事合规”术语或概念。在美国法律、司法以及文献中,很难检索到“刑事合规”这一名词。在德国,刑事合规指的是一种与实践密切相关并受到激烈争论的现象。

  正如德国学者所言: “在狭义上刑事合规这一概念最初并不存在。用于规避法律( 刑法) 责任的措施一开始只具有一般的事实属性而并不具有法律属性。然而,因为这些措施旨在规避法律责任,因此这些只具有事实性质的规避措施必须能够预测出相关的法律责任。这在刑法上被称为‘犯罪关联性合规’。”德国学术界虽然使用了“刑事合规”的概念,但是其对“刑事合规”这一名词的使用某种意义上也是基于美国法意义上的造词,本身并没有获得一致性的学术认可。学者们都在尝试着用大陆法系的概念性思维,去给“刑事合规”一个大陆法系语境下的概念内涵式的界定。

  有学者提出,刑事合规包含所有客观上事前必要的或者事后被刑法认可的规范性、制度性以及技术性的属于某一组织的措施,这些措施的相对人既可以是组织的成员、商业合作者,也可以是国家或者社会大众。这些措施的目的是: ( 1) 降低组织或者组织成员实施的与组织有关且违反国内或国外法的经济犯罪行为的风险或者是相应的犯罪嫌疑的风险; 或者是( 2) 与刑事执法机构达成一致而对刑事处罚产生积极影响,并最终借此以提高企业的价值。也有学者认为: “刑事合规包括实体规则与形式规则之整体,从法人及没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的角度来看,其在法定可罚性领域( 刑事实体法) 的前置领域内,应前瞻性地避免刑事责任风险。”

  出于国内法学研究的方法论惯例,我国学者也在尝试着先给“刑事合规”一个学术概念的定义: “刑事合规,是指为避免因企业或企业员工相关行为给企业带来的刑事责任,国家通过刑事政策上的正向激励和责任归咎,推动企业以刑事法律的标准来识别、评估和预防公司的刑事风险,制定并实施遵守刑事法律的计划和措施。”。我国在借鉴“合规计划”过程中,需要关注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差异,从法律义务设定、刑罚制度改革、刑法域外效力等方面完成立法的修改,才能有效实现“刑事合规性”。


文章来源:深圳取保候审律师

律师:深圳张楠楠律师[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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