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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买空卖空的交易模式骗取他人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

2022年6月6日  深圳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szzxls.com/

  行为人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可以认定其实施了合同诈骗的行为。据此,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买空卖空的交易模式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在案发后逃匿、拒不归还货款,造成他人巨额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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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2011年10月起,被告人杨某某为提升其在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香港公司)的业绩,做大业务量,利用负责中石化香港公司塑料贸易的便利,与广州某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某晖密谋,采取货物买空卖空的交易模式,增加中石化香港公司的贸易量,同时,也让同案人陈某晖实际控制的T1(THAILAND)INT′LTRADINGLTD(以下简称T1公司)等数家境外公司获得占用关联的上下家客户的预付货款(除定金外)90天内支付的使用权,以便同案人陈某晖将融资到的货款用于其他项目的投资,牟取利益。

  在上述买空卖空的过程中,同案人陈某晖利用上述诈骗得到的货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及投资购买船舶、橡胶等生意,后因投资失败,造成资金链断裂,有部分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没有能力回购空转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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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杨某某辩解称其配合陈某晖完成买空卖空的交易是为提升自己的业务量,并帮助陈某晖融资,但根据杨某某供述,其在2011年底即涉案货物空转贸易进行之初已经知道陈某晖资金紧张,为了避免中石化香港公司发现其虚构贸易的行为,遂要求陈某伟伪造海关备案清单及货权转移证明,配合陈某晖实施买空卖空行为,套取中石化香港公司等单位的资金,用以回购空转的货物。杨某某还供述其会定期到某公司,与陈某晖洽谈业务行情、经营情况以及空转货物融资资金使用等问题。杨某某以上供述与雷某关于杨某某每个星期都会与陈某晖商谈事情、清楚某公司资金运作紧张的证言以及第一点所述陈某晖资不抵债的情况相吻合。据此,可认定杨某某早已知道陈某晖以自有资金很大可能难以履约赎单,中石化香港公司等相关单位所支付的资金极有可能无法回笼,但出于个人私利,并没有及时中止后续的买空卖空行为,仍伙同陈某伟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为陈某晖通过虚假交易非法占有被害单位资金提供帮助。构成合同诈骗罪。


文章来源:深圳取保候审律师

律师:深圳张楠楠律师[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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