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 事 合 规
伴随着信息时代背景下网络安全风险增强,网络平台在网络空间中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不断扩张,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在提高。刑事合规作为以预防法律风险、避免刑事责任的内控制度系统,对于网络平台防范法律风险、降低刑事可罚性具有重要价值。合规管理制度作为企业自觉遵守法律的系统性行为,对于敦促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养成守法意识,对于预防犯罪、发现犯罪均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对于网络平台的监管必须遵循高强度、有针对性的特点,为此,相关管理部门要想达到行之有效的刑事合规效果,要督促网络平台遵循以下要点:
一、主观方面:要求网络平台经营要有正当性的目的,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销售商品为目的、非违法赌博为目的;
二、客观方面:要求网络平台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去除经营模式中的赌博性质与赌博功能,具体包括:
(1)活动积累积分不能明确为购买取得或者充值取得,必须是赠送性质的积分;
(2)网络平台不得设置贵重奖品奖励或者直接以打钱款为由设置奖品奖项;
(3)网络平台不允许出现引诱性的敏感词,甚至在检察机关办案中,一旦发现有敏感词汇、引诱当事人投资嫌疑的,都要屏蔽、杜绝
具体也可以采用在使用发言功能时,在游戏系统就设置敏感词屏蔽功能,对于赌博类词汇,也要对“收售虚拟货币词汇”等关键词进行屏蔽。
(4)网络平台杜绝游戏中的银商存在,提到的“银商”一词,究竟发挥着何种用处?作为判断游戏是否可以反向兑换的重要标志之一—“银商”,是网络企业是否涉赌的重要因素之一。许多游戏中的银商的ID也很直白体现在用户视野,有名的“561”游戏案中,涉案银商的ID正赤裸裸的显示着背后的意味—“老姜银库”,顾名思义,本身就带有明确的收售游戏虚拟货币的意思。监管机关在处理案件中,对于这类银商游戏应当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如:给予警告、及时封号、不允许再注册此类ID等。
(5)网络平台不允许以回购类积分、等级晋升等方式当场为行为人变现,对于系统账号里游戏中的虚拟道具,用户如果需要兑换,必须时常进行功能性检查,杜绝反向兑换、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上述提到的反向兑换,是检察机关判断线上捕鱼游戏是否涉赌的核心条件。
(6)网络平台必须自身加强管理,每日为玩家设置充值上限,并在玩家充值界面提示玩家健康游戏。
在文化部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限定网络游戏用户在单款游戏内的单次充值金额,并在用户进行充值或者消费时发送要求用户确认的信息。确认信息中应当包括充值或者消费的法定货币或者虚拟货币金额、获得的虚拟道具或者增值服务的名称等内容,以及适度娱乐理性消费等提示语。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保存用户充值及消费等信息记录不少于 18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