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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例看企业刑事合规的探索与发展

2021年10月12日  深圳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szzxls.com/

  案例:上海姜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基本案情

  某科技公司和某技术公司内,姜某某是实际控制人,两家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类高科技软件开发应用。2015年至2018年间,两家公司违规收取其他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但收取的发票均已申报抵扣。

  2020年7月13日,姜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21日,向税务机关补缴全部税款及相应滞纳金。

  本案处理

  检察官查明涉案企业所涉技术与国际合作密切,且经营状况良好,若承担刑事责任会直接影响其对外业务开展,造成企业经营与存续困难。经调研并征求该涉案企业意见,决定对两家公司开展企业合规监督考察。

  检察官采取到涉案企业中公开宣告的形式向涉案企业送达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书,敦促企业开展合规整改。

  之后,区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对涉案公司的企业合规建设进展及成果进行验收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对涉案二公司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对被告人姜某某提出量刑减轻的建议。

  此外,检察机关向涉案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送检察意见书,建议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以确保税务机关对涉案公司的监管权力正常行使。

  案例思考

  本案具有如下特点。首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属于企业经营中较为常见的罪名,与企业经营息息相关。其次,案例在公开听证、验收评估环节,与最高检《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的精神相契合。最后,检察机关在企业合规整改后组织公开听证,经过评估验收后才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回访,以确保合规建设整改到位。

  小结

  截至2021年8月25日,第二期改革试点10个省份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206件。事实上,企业刑事合规不仅是事后的补救,更应从事前预防、事中监督着手,预先建立企业刑事风险应对机制,完善企业刑事合规体系。


文章来源:深圳取保候审律师

律师:深圳张楠楠律师[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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